景區承包合同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景區承包合同篇一
旅游業在現代經濟與社會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景區承包也越來越多,那么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景區承包經營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發包方(甲方):xx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xxx
承包方(乙方):xxxxxx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x
為加快xxxxx的旅游發展,打造xxxxxx品牌,甲方決定將xxxxxx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xxxxxx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xxxxxx主體,已修建的xxxxxxxx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xxxx年,即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xx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xxxx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xxxx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20xx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xx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xxxx年開始,每年xxxx月xxxx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xxxxxx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xxxxxx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xxxx年xx月修訂的xxxxxx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xxxxxx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xxxxxx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xxxx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xxxx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xxxxxx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
勞動合同
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xxxx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xxxxx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xxxxxx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xxxxxx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xxxxxx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xxxxx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xxxx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xxxxxx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xxxxxx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xxxxxx”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xxxx張參觀xxxxx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xxxxxx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xxxxxx”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xxxx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xxxx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xxxx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xxxx萬元用于xxxx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xxxxxx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xxxxxx”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xxxxx—xxxxxx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xxxxxx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xx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xxxx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xx%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xxxxxx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xxxxxxxx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xxxx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月 日)
二、合作內容: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項目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項目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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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承包合同篇二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景區承包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發包方(甲方):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 的旅游發展,打造 品牌,甲方決定將 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承包經營范圍: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 主體,已修建的 等景區配套設施。第二條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 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 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 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 年——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 年——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 年——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 年——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 年——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 年開始,每年 月 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 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 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 年 月修訂的 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 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 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 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 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 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 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 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 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 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 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 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 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 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 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 ”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 張參觀 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 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 ”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 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 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 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 萬元用于 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 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 ”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
第二十條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 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為加強 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xx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 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 %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 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 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 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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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承包合同篇三
景區是根據風景資源類型、景觀特征或游人觀賞需求而將風景區劃分成的一定用地范圍。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一
甲方:浙江*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一、承包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
二、合作內容: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項目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項目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項目與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項目。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四、乙方提供的條件: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系。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五、甲方提供的條件: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六、費用分攤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 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八、結算方式:
乙方按市場價對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十、違約處理: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后,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并蓋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 方:浙江*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二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__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__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__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銀行新化支行
賬戶: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20__年二月十六日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三
發包方(甲方):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旅游發展,打造x品牌,甲方決定將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主體,已修建的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x年,即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x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x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x年開始,每年x月x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x年xx月修訂的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x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xxxx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x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x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張參觀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x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x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x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x萬元用于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
x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x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x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xx銀行支行
帳 號:
開戶地址:
甲方:x人民政府
乙方: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x年xx月xx日
景區承包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06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06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04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景區承包合同篇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實現雙贏,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作為旅游景區的權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區廣告位的使用權及出租權,所租賃不動產無抵押、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爭議。并承諾將屬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區全部的廣告位只租賃于乙方經營,且在乙方經營期間不能再租賃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區產權、債務原因所導致的糾紛或在出租賃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項目租賃物為中惠旅景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區的廣告位,廣告位包括景區里面以及景區的大門以外所有的廣告位。(以上簡稱“租賃標的”,詳見附件租賃范圍平面圖)。所有租賃標的需滿足第一的權利。乙方不承擔甲方為交付合格租賃標的而對第三方的拆除補償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解除之前與第三方簽訂的關于租賃標的所有的租賃協議及其他協議。
乙方用于經營景區led屏戶外傳媒廣告位投放及廣告。
租期為 在乙方沒有違約或解約的情況下,為永久性租賃。
5.1、經雙方協商,乙方將以為甲方提供品牌宣傳為租金。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
5.2支付方式,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品牌宣傳,乙方承諾在甲方旅游景區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鐘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傳片。
5.3廣告位投放
在不損壞甲方旅游景區的景觀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應請具有相應設計資質單位具具設計方案,保證材料的品質。并經甲方書面同意認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區投放廣告位。
6.1甲方責任
6.1.1甲方應確保其對租賃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無任何爭議。若發生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甲方保證享有租賃標的合法的資格及權利。以及承諾將屬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區全部的廣告位經營權與投放權只租賃于乙方經營,且在乙方經營期間不能再租賃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資格及權利的瑕疵而發生任何租賃糾紛,或在把景區廣告位經營權和投放權出租賃給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6.1.2甲方有義務協調景區環境管理部門,為乙方進行景區廣告位投放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確保乙方擁有租賃標的獨立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6.1.3乙方的景區廣告投放方案經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擋乙方在景區進行廣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負責租賃標的功能完備,在遵照甲方相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確保景區景觀,不能影響旅客旅游,并負責協調相關問題。
6.1.5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賃標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礙和干擾;租賃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壞led屏,但出于緊急需要及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責任
6.2.3由于乙方經營不當,造成一切災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6.2.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傳片。
6.2.4乙方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利用承租景區廣告位進行違法活動,將所承租的景區廣告位抵押或單方轉租給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區廣告位的使用過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并確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過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規定所產生的安全責任及經濟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
6.2.6乙方在景區廣告投放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景區管委會安全、旅游、交通、環境保護等相關管理規定。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整)的違約金,并另行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租賃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等。可得預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計算。
7.1.2乙方在廣告位投放期間不為甲方提供品牌宣傳。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時間超過三個月,乙方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和賠償責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的違約金,并另行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律師費等。
7.1.3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賠償金,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等。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7.1.4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將租賃標的售賣給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賠償金,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求新的租賃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不能讓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應按照當年led屏廣告費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7.1.6如因甲方租賃標的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承租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的違約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區廣告位投放、維修期間的經濟損失,可得預期收益以及搬遷和尋找新的租賃景區廣告位的.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等。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傳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傳片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時間超過2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和賠償責任,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的違約金,并另行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7.2.2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該項目的合作與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甲方賠償金。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區損失、合理的律師費等。
7.2.3在本合同期間,乙方只限權經營景區戶外廣告,乙方無權經營與景區廣告位投放項目以為項目,同時不得將租賃標的整體以任何方式轉借或設定抵押,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萬元,且甲方有權要求恢復租賃標的所有要權利。
7.2.4在本合同期間,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改變租賃標的用途及惡意破壞景區景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
7.3租賃期限內,甲方任何一方提供變更租金標準要求,如雙方就此不能達成一致,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并解除,提出變更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并賠償由此給該方造成的損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賃標的景區廣告位部分或全部毀損、喪失,造成無法經營,雙方協商解決。
8.1甲方義務;
8.11 在合同履約期間,甲方應負責提供景區led屏的情況。
8.2乙方修繕義務;
8.2.1本合同履約期間,乙方負責修繕景區廣告位及led屏除,保證施設備的正常運轉。乙方以租賃景區廣告位的維護維修義務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損。
8.2.2乙方的廣告設施應立即維修,以及維修過程不能影響甲方的環境及安全。
9.1本合同不以雙方法定代表人人事變動而更改。
9.2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原則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簽訂的補充合同為準。
10.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0.2發生不可抗力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應公正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努力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隆至最低。
10.3租賃標的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和城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賃期限內,如租賃標的被國家征收、征用或逝遷并因此致使本合同無法結業履行,政府對此進行補償的,則乙方有權從甲方和或政府獲得其所對應的補償以彌補乙方因無法使用租賃景區廣告位而遭受的損失。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對于合同的爭議,如不能協商達成一致,有權依法向景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2.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景區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浙江景川
旅游
開發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計劃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項目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 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項目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項目與
其他
承包方不同。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項目。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系。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 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乙方按市場價對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后,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并蓋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 方:浙江景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06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06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04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
戰爭
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
安全
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
關于
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發包方(甲方):xx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xxx
承包方(乙方):xxxxxx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x
為加快xxxxx的旅游發展,打造xxxxxx品牌,甲方決定將xxxxxx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xxxxxx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xxxxxx主體,已修建的xxxxxxxx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xxxx年,即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xx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xxxx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xxxx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xxxx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xxxx年開始,每年xxxx月xxxx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xxxxxx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xxxxxx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xxxx年xx月修訂的xxxxxx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xxxxxx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xxxxxx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xxxx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的xxxx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xxxxxx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xxxxxx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xxxxxx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xxxx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xxxxx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xxxxxx的知名度。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xxxxxx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xxxxxx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xxxxx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xxxx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xxxxxx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xxxxxx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xxxxxx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xxxx張參觀xxxxx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xxxxxx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xxxxxx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xxxx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xxxx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xxxx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xxxx萬元用于xxxx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xxxxxx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xxxxxx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
xxxxxx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xxxxxxxxxxx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xxxxxx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xxxx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xx%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xxxxxx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xxxxxxxx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xxxx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xxxxxx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xx銀行xx支行
帳 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
乙方:xxxxxxxxxxxx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xxxxx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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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承包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的旅游發展,打造品牌,甲方決定將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承包經營范圍: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主體,已修建的等景區配套設施。第二條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年——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年——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年——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年——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年——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年開始,每年月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年月修訂的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張參觀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萬元用于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
第二十條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為加強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xx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景區承包合同篇八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____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____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_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____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____年開始,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____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____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____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景區承包合同篇九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 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地址: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景區承包合同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為加快___的旅游發展,打造______品牌,甲方決定將______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即從___年月日起至___年月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___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___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___年開始,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______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______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___年月修訂的______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______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______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___市(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本景區類型的娛樂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的___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______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______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______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___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___景區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______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______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______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___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___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______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______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______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___x張參觀___景區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______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______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___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___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___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景區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______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______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______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_________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______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___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______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______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___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______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銀行支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月日
景區承包合同篇十一
第一條 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該停車場,保證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對停車場的工作,如因違^v^條例造成責任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承包價格:乙方于每月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在對外言論上不能有損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對外絕對要維護公司利益。
第四條 甲方在整個承包時間內有對乙方的監督權,也有責任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協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關系等。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承包費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v^有關法律,受^v^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十七條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檔小區停車場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市公司 乙方: 甲方同意將 路、號大院停車場發包給乙方承包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天河、號大院內的汽車、摩托車、單車保管站。
二、承包價:每月 元正。
三、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價,每月5號前由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付上月承包費用。
五、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萬元的保證金,用于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和財物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丟失)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乙方已盡到保管責任并交接手續完善時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甲方自用的汽車(陸臺)、摩托車(伍x),以及甲方認可的上級主管局國家職能部門的車輛進入大院的,乙方應提供保管。
七、甲方的義務:
1.負責車輛保管站經營許可證的申領,購買車輛保管發票及代繳發票稅(稅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負擔,每月1~5號向甲方財務交付)。
2.對乙方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和發布相關的通知、通告進行審核、未經甲方審核批準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實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設施。
八、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應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
2.按國家物價部門核準的保管車輛收費標準收費。
3.簽訂承包合同后,按車場實際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4.負責摩托車、單車保管站使用的水、電的費用。
5.對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車輛被盜、車輛損壞等負全責。
6.承包后立刻統一更換月保牌和停車牌。
7.每月5號前向甲方財務交付車輛保管發票的稅費。
8.負責使用的洗手間的衛生清潔和管理工作。
9.負責繳納車輛管理稅費。
10.按附件執行管理制度、員工守則、服務標準。
九、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出現一個月不繳交承包費用的,合同自動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廣州公司 乙方(簽章):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檔小區停車場承包合同范本三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丙方(保證方):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簽訂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公司停車場承包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下稱承包合同)為了擔保該《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簽訂該《承包合同》的保證合同,確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丙方作為保證人自愿為乙方承擔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證責任,甲方與乙方同意丙方作為乙方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的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三、保證的范圍:乙方在《承包合同》中應履行一切義務和乙方在保管車輛期限內因被保管車輛被偷、損壞而應承擔的賠償義務。
四、保證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甲方與乙方變更合同應書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書面同意,否則丙方不承保證責任。
六、糾紛解決: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現糾紛,三方同意將糾紛提交____區法院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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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承包合同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共同聯合推廣20xx年暑期上海迪斯尼專列夏令營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1.甲負責本次專列產品的開發,并向乙方提供最優惠的基礎結算價格,結算價格為
a.硬臥 元/人 b.軟臥 元/人
2.甲方確保提供的宣傳資料不涉及版權問題.
3.乙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定價
4.乙方負責乙方產品在自己平臺的改良設計和營銷
5.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或相關信息,研發最終推向市場的成熟產品.
1.甲方負責本次活動的全程接待服務,并確保乙方客人在整個行程內安全、圓滿運行,并接受乙方的質量監督,如遇客人投訴,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如甲乙雙方都有過錯,負責各自的責任承擔。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責任保單》的復印件等法律文書,以備乙方進行接待資質審核.
5.乙方有權指派自己的領隊老師上團對客服務,費用由雙方協商
2.團隊出發前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剩余的團款.
1.如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糾紛且無法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本合同。
3.合同有效期限:有效期自 20xx年06月01日起至20xx年09月01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簽字: 公司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