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防改造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改造合同篇一
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分包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地點:
3、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廣西高峰自治區級森林公園精靈王國弱電智能化工程施工,分包方承擔本工程施工圖紙所涉及的所有施工任務,工作內容包括:產品制造、采購、運輸、預埋件安裝、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竣工資料整理、質保期維護保養等工作內容。設備數(質)量、規格與施工圖、標準圖相一致(詳見工程量清單),若設計圖紙變更產生設備數量或型號規格變化,發包方應向分包方提供變更設計圖紙,工程量增減以批準的變更圖紙為準(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附件一《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為合同數量,僅作為三方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為基礎,并以分包方實際完成、依據《工程量清單》中的計量規則由發包方工程技術人員收方、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預算合同人員復核、監理認可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工程量清單的任何錯誤和遺漏,不能免除分包方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按圖紙、規范履行合同的責任。分包方承諾:發包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調整丙方承包范圍內的施工項目和施工數量,分包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賠。
4、 分包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分包方應匯現金 元(大寫:人民幣 )到發包方賬戶,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第二條 分包合同價款
1、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合同單價,市場價格波動不進行合同價格的調整。最終結算以實際工程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進行結算。
2、本合同固定單價包含包括并不限于
(1)、設備費:設備設計、制造、包裝、運輸(含保險)、裝卸、倉儲保管;
(2)、設備安裝、調測、驗收、拆除、安裝(含安裝所需的物資、管材及埋管全部工程)、檢測、行政主管部門驗收費、業主操作人員培訓費;
(3)總承包服務費。
3、本合同價款已包含總承包方(本項目總承包人為 )的總承包服務費,費率為1.5%。總承包服務費支付方式按照發包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執行。由分包方向甲方出具付款委托書,發包方從分包方工程款中代付給總承包方總承包服務費。由總承包方開具總承包服務費發票給發包方。總承包方無權以任何借口拒絕屬于本分包工程的總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務工作。總承包服務費待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方取得了《南寧市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收文回執》后,總承包服務費累計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中間計量總承包服務費總額的93%;竣工結算經發包方和審計部門審定且將本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后30天內,支付至總承包服務費總額的97%;總承包服務費總額的3%作為質保金。
4、因變更設計或其他原因增減的工作項目和數量按照雙方確認的固定綜合單價辦理。綜合固定單價中未列明的項目,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未列明的工作項目丙方未簽認的,比照《工程量清單》中相類似細目進行組價。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2、 合同開工日期:以發包方通知時間為準;
3、每個批次設備在發包人通知后15天內進場完成安裝。
4、 分包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組織施工,確保發包方總工期目標的實現。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發包方損失的費用由分包方負擔;非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調整,須經發包方書面確認,因工期調整可能產生的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考慮。
5、因政府、發包方等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及時開工或停工、窩工給分包方造成的人員、機械誤工損失等風險已計入工程量清單的各項單價中,發包方不再補償。
6、若分包方嚴重影響發包方施工進度超過28天的,發包方有權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分包方應在接到發包方退場通知書后3日內退場完畢。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責任及發包方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施工的費用以及發包方所接受的罰金、索賠等費用與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同時,發包方有權扣除分包方的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合格。
2、分包人必須嚴格按規范、標準、規定及施工圖紙制造、采購、安裝、調試設備,保證所生產(或采購)、安裝的設備質量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3、若分包人提供的設備是自行生產的必須提供通過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若分包人提供的設備是非自行生產的必須提供設備的產品合格證、維護使用說明書。
4、分包人生產(或采購)的設備質量、預埋件及設備安裝質量都必須達到合格以上質量標準。
5、 發包方對分包方施工現場質量進行檢查時,分包方要提供相關資料(含措施費用憑證),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分包方要認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上報發包方進行復查。
6、分包方必須按發包方要求做好單項、單位、分部、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記錄、評定工作,保證工程質量評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7、分包方如果出現質量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發包方和總承包方,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材料供應、機械租賃和試驗檢測
本建筑智能化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分包人安裝施工,即產品制作、采購、運輸、安裝過程中的材料、人工、機械均由分包人負責。
分包方需進行的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指定的機構進行,費用由分包方承擔。
第六條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訂后,發包人負責向分包人提交本工程相關的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并協助分包人辦理驗收等工作。
2、發包人應組織設計、監理、總承包人、分包人等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3、發包人委派 為工程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 ,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調管理等工作,如項目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總承包人及分包人。涉及初驗、驗收、簽證、工程量確認、工期等事項必須由發包人書面蓋章確認方有效。
4、在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發包人收到分包人隱蔽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第七條 工程價款的拔付
1、為保證本工程施工全面有序的開展,總承包人委托發包人將本合同工程款直接支付給分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分包人必須向總承包人提交書面付款申請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總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送的書面請款報告審核無誤后1個工作日內提交付款申請報告至發包人并辦理相關手續。
2、本合同無工程預付款。
3、按審批設計圖列設備清單報發包人包及總承包人審核,每批次設備進場支付該批次合同價款的50%,當批次設備安裝完成支付至當次的80%。
4、本合同所有工作任務完成檢驗合格并通過驗收后、在分包人無違約的情形下,經發包人完成結算審定工作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
5、預留3%質保金,質保期一年,自驗收完成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人后開始計算。
6發包人每次付款應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合同簽訂后,總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交代為支付分包人工程款的申請書,經發包人審批通過后再向分包人進行支付。
第八條發票開具要求及責任
1、結算價款前,分包人應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總承包人,總承包人也應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發包人。分包人應在開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送達總承包人,總承包人應在開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送達發包人,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總承包人和分包人以下簡稱提供發票方,發包人和總承包人以下簡稱索取發票方)。
2、提供發票方開具的發票不合格的,索取發票方分別有權遲延支付應付款項,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提供發票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按合同約定履行。不合格發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開具虛假、作廢等無效發票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開具、提供發票的;開具發票種類錯誤;開具發票單價與合同約定不符;發票上的信息錯誤;因提供發票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造成發票認證失敗等。
4、分包人確認,發包人應將上述工程款付至以下賬戶:
收款單位:
開戶行:
賬號:
第九條 安全文明、環保施工
1、分包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總包方編制的本工程的關于安全、環保、現場文明施工方面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環保標準組織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包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統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保護器材、安全警告標示牌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3、分包方進場后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并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審查,并提供復印件備案。施工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分包方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證件,才能上崗。
4、分包方對本工程安全負責,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操作規程執行,服從總包方安全監督和管理。分包方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機械事故及其他財產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此風險費已包含在分包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5、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分包方應對本單位參建人員進行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和康復工作,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6、需要爆破作業的,分包方應遵守經甲方和監理審批的爆破作業方案,嚴格執行爆破操作規程,并對在建工程和甲方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由于爆破作業引發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財產的損失分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分包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十條 竣工驗收
本項目工程以國家相關驗收規范為驗收標準,以施工圖及有關規定為驗收依據,以發包人組織的驗收合格為準。若產品有不合格,屬分包人生產或采購設備質量責任的,分包人負責更換合格設備至驗收為止;若安裝不合格,須查明質量原因,屬分包人安裝責任,由分包人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屬總承包人或發包人配合施工責任,由總承包人或發包人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
第十一條 竣工結算及移交
(1)本合同所有工作任務完成并通過驗收后20天內,分包人向總承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對于分包人在驗收合格后20天內未按要求報送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的,總承包人有權單方面進行結算,分包人予以認可。
(2)總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10天內審核分包人已完成工程量,并提交發包人確認。本工程最終結算價款以發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蓋章簽字確認的結算資料為準。
第十二條 質量保修
1、本工程驗收通過后,分包方應向發包人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檢測合格報告、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設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等資料。提供售后服務保障資料。
2、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12個月,自本工程經由發包人組織驗收合格并交付給發包人之日算起,質保期內分包人負責無償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失的設備和零(部)件,并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保修到期時,分包人將工程設備檔案及維護保養資料移交給發包人,在分包人無違約的情況下,發包人無息退還預留的3%質保金。
保修期滿后,分包方保證對發生故障的合同設備按照優惠價格進行修理和技術服務。修理及技術服務的價格將在實際人工和生產成本的基礎上進行計算,且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維保價格及賣方屆時市場最低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若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代總承包人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額的3‰向分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若因此對總承包人工期造成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超過20天,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應由專人當面送達或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發生的通知、回復,如由專人當面送達的,交付當日視為已送達;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的,信件投寄之日起的第三日視為已送達。雙方確定的通知送達的地址如下:
(1)發包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2)總承包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3)分包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2、一方變更與通知有關的事項的,應及時將新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收件人和聯系電話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得到該方的確認。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
除上述約定的合同終止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方辦完相關手續后本合同終止:
1.由于分包人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發包人和總承包人有權發出書
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發包人通知送達分包人時生效,分包人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2.由于發包人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3.合同一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違約方應當向另兩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4.合同三方協商一致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5.違反法律法規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合同三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盡力協商;協商不成,
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它約定
1、 未經合同三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轉讓方承擔。
2、若合同一方更換名稱或由其它另外一方接替,本合同的權利、責任、義務及效力不變,變更方須取得合同另兩方的同意,并辦理變更或移交的相關手續,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否則,按違約處理,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變更方負責。
3、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遭遇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另兩方,由合同三方根據事件影響的程度協商免除或部分免除違約責任。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均適用于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
5、本合同不得擅自涂改、復制、復印,合同各方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毀壞,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陸份,三方各持貳份。
附件: 智能化項目工程量清單;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 總承包人:(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或者: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或者:__________
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注冊地址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納稅人身份:__________ 納稅人身份:__________
可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類型:__________ 可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類型:__________
開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 開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消防改造合同篇二
甲方(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分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條款內容應當規范、具體、具備可操作性,否則,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或差異大時,則訂出的合同內容不全,權利義務不均衡,那么這些都在以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埋下伏筆,在訂立分包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避免某些條款遺漏,或者設計不嚴謹,造成不必要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面積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風險提示:
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依據招標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各項專業工程分包的總量超過承包人合同工程總量的30%的,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管理費超過30%的(招標文件規定的稅費除外),這是底線,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同時,這里也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另外,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違法分包的工程,當出現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那么承包人也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 :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風險提示:
駐工地代表實質上是建設單位派駐施工單位對該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及造價等與施工發生一切密切聯系諸方面和施工單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的重要角色,發包方和承包方在選擇駐工地代表的時候應當謹慎選擇,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順利進行。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保險,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不作為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風險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工程設備的,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出廠證明,對材料、工程設備質量負責,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有關工程量變更及單價調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損失承擔,相應工期,竣工驗收條件、方法、標準,結算的條件、標準,質保金比例、支付,違約責任等必須與總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內容一致,特別要堅持大多數分包合同的結算必須在總包合同結算之后進行,降低資金支付風險,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總包單位額外損失的發生。
建議在起草或者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意見,以防止風險出現。甲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改造合同篇三
發包人(全稱):賓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北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北京市豐臺區
3、?建筑面積:暫估建筑面積:4000?m2
第二條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作內容及范圍:
本次承包范圍包括賓館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泵房設備、屋頂消防?水箱供貨安裝)、防排煙系統及未明確的可合理推斷出的內容(每單項的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明內容)。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安裝消防噴淋系統,增加噴淋泵;安裝消火栓系統;安裝煙感報警系統及防排煙系統;安裝防火門;負責消防設計及費用;消防檢測及費用、單項驗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總驗收及整改等手續及費用等。
特別約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內容:除甲方明確不屬于乙方工作范圍的內容外任何圖紙上顯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內容都屬于乙方的工作范圍,工程量清單內未明確列出的施工項目,乙方自愿承擔該施工風險,如發生超出清單中所列內容的施工項目,雙方一致同意該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2.乙方還負責完成專業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它相關配合工作、責任和義務,也包括完成成品保護、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現場垃圾的清運,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單說明:
3.1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應。
3.2清單中所列工程量為圖紙凈工程量,損耗及預留部分含在清單綜合單價內。
3.3相同清單項單價應一致。
3.4消防清單中管道的各項試驗含在清單綜合單價內。
3.5清單綜合單價為完稅單價,任何情況下不再發生變化。
3.6本次消防驗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不再另行取費。
3.7工程量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其內容及解釋如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應以本合同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作業人員
乙方根據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業人員共名。
第四條合同價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價):498065元(人民幣)
大寫:肆拾玖萬捌仟零陸拾伍元整(人民幣)
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本合同價款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雙方均充分認識到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的價格風險及施工內容及工程量風險,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價款不做調整。
2.1如在施工過程中的確需要增加或減少本合同價款的,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并簽署補充協議,其他形式導致的價款增加或減少均無效。
3.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
3.1承包價格應視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健康等)、包料(詳見材料、設備供應表)、包機械、包輔料、包工期、包質量、包驗收及整改并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人員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期費、酷熱天氣施工費、成品保護費、超高層施工費、二次搬運、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人工降效、管理費、利潤、企業經營費、調價、擾民調停費(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竣工調價、風險費、包干費、技術資料費、趕工費、現場冬雨季施工防護費、治安保衛費(乙方自身施工范圍及生活區)、臨時設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費、夜間施工費、垃圾清運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環境保護費、遠征施工增加費、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費、現場管理費、配合費、利潤及各項保險費、稅金等。乙方應承諾,不得就上述各項費用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此報價的清單總價包含稅金(即含營業稅、教育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地方性稅費等一切稅費)。
3.2本工程稅金、定額管理費乙方在合同價格中已計取此項費用;合同價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屬人員的勞保統籌費用及農民工支付保證金費用。
3.3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發生,如發生由乙方自行負責及承擔。
3.4任何因市場物價波動、生活費用提高、人員工資的提高、政府稅收與收費的調整以及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紅頭文件的頒發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減,均屬于承包方自身經營風險,視為已經事先充分估計并已經包含在合同單價之中。
第五條工程款的支付
1.預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10%(49806.5元)作為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25日上午將與甲方按月確認的工作量匯總后報甲方,經甲方確認后的工程量作為乙方當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據當月確認工程量,于次月10日前支付確認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經政府相關部門全部驗收合格后(如無其他應扣款項)付至合同額的95%(473161.75元),剩余5%(24903.25元)作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程整體工程保修期2年期滿后,扣除相應扣款后一次性無息支付,保修期為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后2年。
3.合同價款調整方式:
本合同總價不予調整。
4.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支票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甲方不得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辦理支付的手續為:乙方應向甲方出據(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稅局規定的工程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甲方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乙方全稱的支票或匯票支付給乙方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合同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技術要求
1.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3月日(實際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需獲得消防部門的施工許可為前提)
竣工日期:20__年月日(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
總工期:日歷天
為確保工期的順利完成,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施工進度計劃書一份,明確每個時間節點應當完成的工程進度,并確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業影響因素;
2.工期延誤:
2.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應獲得甲方書面許可,工期可順延,但費用不予補償。
2.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2.3工期延誤違約處理:工期每延誤一天工期罰款10000元/天。(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書中每個時間節點的延誤,該時間節點延誤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單獨解除本協議,在施工現場張貼解除通知即可)。
3.質量:
3.1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達到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以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為準。乙方采取各種措施的費用已包含于合同價中,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3.2如果圖紙和甲方的要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當地的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不一致或差異的地方,乙方應以標準較高者為準;
4.安全文明: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4.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4.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自行承擔并采取緊急措施及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做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4.3.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按《建筑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條款》及《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書》相應條款執行。
5.技術要求:
5.1.材料、設備供應:
序號設備、材料備注
一總包方供應設備、材料無
二分包方供應設備、材料供應商名稱、品牌及型號(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以較高者為準)
1內外熱鍍鋅鋼管
2金屬波紋管
3噴淋系統(噴頭、報警閥等)
4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
5手提式滅火器
6廣播系統
7火災報警系統及其附件
8電纜、控制電纜
9消防水泵接合器
10其它由乙方供應未列明材料需報甲方備案并書面認可后方可使用
說明:
1、清單中關于設備、材料供應的描述與上表有沖突部分,以上表供應材料劃分范圍為準。
2、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無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購范圍和品牌,確有更改必要時,甲方有權更改。
3、所有進場材料,應向甲方報送生產廠家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獲得甲方書面確認及許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的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甲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乙方應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2.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甲方予以經濟補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3日內由乙方辦理書面驗收手續。
4.技術及質量資料:乙方應按工程所在地關于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技術及質量保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過程記錄、質量驗收記錄、質量評定記錄等。
5.隱蔽工程的檢查:隱蔽工程是指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達到設計、規范要求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經自檢合格后在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關部門參加,通知時提供包括自檢記錄、隱蔽驗收的內容(資料)。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重新驗收,達到設計要求、規范標準,報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驗收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具體保修責任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2年,自甲方整個工程完成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務期滿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質量責任。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時,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而延誤保修,并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時,甲方有權利將需保修項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價格視為乙方已確認,并同意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
第九條駐工地代表及職責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分包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與義務。
3.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甲方批準的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工期控制計劃/質量目標以及甲方駐現場代表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應嚴格執行工程所在地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材料機具供應
本工程所需材料機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購及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工作與職責
1.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凋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2.負責于20__年2月日提供施工圖紙1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3.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
4.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乙方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甲方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為,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6.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條乙方工作與職責
1.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2.乙方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2?%,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4.當甲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5.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甲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6.乙方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乙方確認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8.乙方須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7日內,將計劃用于本工程的勞務用工人員姓名和身份證復印件編制成完整、真實的花名冊報甲方備案。本工程開工后,實際勞務用工人員必須是在甲方備案的花名冊以內的人員。乙方應保證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如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有其他事由導致甲方支付農民工款項或被政府相關部門罰款的,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予賠償甲方損失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項目經理易人,乙方應提前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種承諾不得因為乙方項目經理易人而改變。
10.乙方應派出管理人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并及時傳達會議精神,執行會議決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約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要求其認為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員及工人在其要求發出3天內撤場,乙方須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員接替被替換人員,以達到甲方代表滿意為準,乙方不得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如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審閱分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技術要求存在任何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甲方。
1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書,在甲方批準后,乙方予以執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調整或修訂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須在甲方總體計劃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編制月度、周生產計劃和材料需用計劃;
14.本工程正常的擾民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承擔因其自身施工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擾民及民擾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參與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包括調解民擾的費用支出),確保甲方免負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責任和損失;
15.對其他分包商及供應商(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應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現場的文明施工、臨水及臨電設施的維護、腳手架的維護、洞口及臨邊安全防護的維護、垃圾的清運、完工清理等,其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滿。
①提供恰當的保護措施以適應工程總體冬雨季施工;
②服從甲方協調安裝于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對已完分包工程進行保護。該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行予以修復。
18.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自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運至施工場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以及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包括:
18.1應對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現場的全部雇員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機械設備等財產辦理保險;
18.2乙方應保持保單的有效性,對于償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雇員及其它人員的損失或補償費,乙方負完全責任。在乙方雇員的任何人員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時間內,乙方應延續此保險。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約期間,應妥善保存此保單及保險費付款收據;
18.3如果乙方未能投保并保持上述保險,甲方可以拒絕其到現場施工或代替乙方投保并維持此保險的有效性,由此產生的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所發生的任何意外傷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及解決。
19.工程通過驗收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套
第十四條違約
1.甲方違約責任
1.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乙方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支付依據。
1.2甲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員,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2.乙方違約責任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在施工現場張貼終止合同的通知即可,下同),并要求乙方在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乙方應當退出施工現場,并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包括改造費用的增加)。
2.2乙方未按甲方備案的施工人員進場,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調整,乙方無法調整時,甲方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乙方自負),滿3日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3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2.4乙方施工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驗收合格為止。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如連續兩次驗收無法通過,視為乙方根本違約,未支付工程乙方無權要求支付,甲方可另行組織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期階段目標及總目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的額度為:?每延期一天按10000元支付違約金。
2.6合同中約定的乙方項目負責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日相當至少八小時)在施工現場,如未保證每周在施工現場時間,則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從任何乙方應得的款項中處以每天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2.7為滿足工期、質量要求,乙方須投入足量的設備、機具、輔材、安全設施及人員,若乙方無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資源,甲方將自行投入該等資源,并按該等資源實際投入值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其費用。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2.8若乙方工作不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權將本分包工程范圍中的任何工作內容另行分包給第三方,由于另行發包產生的費用,甲方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乙方須在進場前自行辦理完進當地地區施工手續,并交納當地政府規定的有關費用,如因未辦完或未辦理進當地地區施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賠償甲方因此而發生的損失。
2.10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隱蔽驗收,否則,每違約一次甲方將給予乙方5000元的違約金,并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力。
2.11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或隱患須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處理,如在施工中發現乙方對質量問題隱瞞不報的,甚至未經甲方允許自行處理的,每次乙方向甲方每次5000元的違約金,并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利;
2.12乙方必須按時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勞務費用,如因乙方未按時支付勞務費而造成的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
2.13乙方應采取適當的成品保護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誤,成品保護工作不及時、不完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對其他專業的成品造成破壞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還須承擔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損失。
2.14安全罰則:如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甲方將從任何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以人民幣10萬元/次的違約金。甲方可視情節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2.15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后,立即終止對乙方的雇傭:
1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約定開工或實施分包工程;
2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補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絕執行或忽視此類指示;
3乙方無視甲方的事先書面警告,反而固執地或公然的忽視履行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其任何義務;
4根據分包合同的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記或從有關機構獲得必要的認可;
5在完工之前沒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
6乙方將本分包工程進行轉包或再分包。
如果根據上述情況終止合同,甲方可占有乙方帶至現場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設備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分包商將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補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認為適當,可以將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將所得收入用于補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款額。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響甲方采取其它維護其利益的權利。
在上述條件下合同終止日期的當期應付款項,甲方將不予付給。對于因終止雇傭而導致的甲方的所有損失將由乙方來承擔,包括甲方必須重新雇傭其它分包商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3.本合同項下所有債權債務,甲方方與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轉讓,單獨轉讓無效且轉讓方將無條件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的撤場
1.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工作內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后5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雇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
2.本分包合同提前終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后5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雇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甲方財產和已完工程,對于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搭設的臨時工程或臨時設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拆除并將現場清理干凈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3.如果乙方拖延撤場,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乙方還須承擔因為乙方拖延撤場而導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損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場達3天,甲方將強制乙方撤出施工現場,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保修
1.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維修、更換等服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答復并指派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期為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
3.乙方借故推脫或無理由拒絕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服務請求,甲方可以自行解決并對維修或更換服務以實際發生費用或市場價從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補償。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并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4.維修或更換后的部分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相應延長。
第十七條爭議與裁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甲方與業主的承包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質量、安全與工期等方面無法達到要求時,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通知解除合同或在施工現場張貼解除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或應當獲悉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乙方不按要求退場,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在取得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及審批后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執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頁無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