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為租-成功之鑰
一個要在風雨中守著書報亭討生活的報販子,卻能賺得月薪8000元以上,上海的一個報攤,上周給我上了又一堂生動的MBA課程。在這個大學生要和民工搶飯碗、作家要和乞丐爭地盤的時代,類似的真實故事便格外有現實意義——
經常到樓下買報紙和雜志,逐漸地便和攤主混熟了。前些天,這位攤主問我:“你每個月買雜志要花多少錢?”我算了算,一個月總在300~400元錢左右。他又問:“這些雜志你都保存嗎?”我說:“保存它沒什么用,都是看完就扔。”他就說:“那好,以后你不用買了,你每個月給我30元錢,隨便你借。”
他的出租計劃是:租客每30天交30元錢(一天1元),每次(不限于每天,一天可多次)借雜志一本,看后再換,不設期限。另交20元押金,退租的時候退款。
顯然,這對我這樣的書蟲子來說是十分合算的,不僅把購書款大量節省下來,而且大大地減少了我家中積壓的舊雜志,而那些扔了可惜、放著占地方的雜志,每個月我送給了樓下的保安或保潔員后,他們也都是當廢品去賣了。
聽了他的計劃,我最大的疑問是:“那你的雜志還賣嗎?”
他說,很多高檔雜志本來就銷量很低,不是因為質量不好,而是因為實在太貴,且不實用,一般讀者都不可能定期購買,卻又占了寶貴的攤位。而這些雜志往往是代銷的,每期可以退舊換新,所以,他出借的雜志大多數最終都可以退還給雜志社,即使已經被很多人租借過了。
我立馬加入了會員,編號已經是300多了。粗粗地替他算了一筆賬,假設會員總數為300,其中仍然活躍的會員200人(另外100人可能已經退出了),每人每月交30元租借費,那就是6000元。而且因為這6000元不需要繳納稅費、不需要繳納管理費,幾乎是沒有任何成本的,等于是稅后收入,按照20%的稅費或成本換算,則等于是稅前收入7500元。而據他透露,書報亭的收入到個人手上通常一個月大概能有1500~2000元,最穩定的主要還是來自于報紙,并非雜志。即使因為出租業務而影響了雜志的銷售,假設銷售下降造成通常收入下降30%,以1500元的下限收入計算,則下降后的正常收入為1000元,兩項相加,他的月收入達到了8500元。這是普通報販收入的4~5倍,而且他的收入非常穩定,畢竟改買為租對所有的讀者都是十分合算的。此外,租借期限內,每人收取押金20元,200人就有4000元的押金在他手上,只要租借生意還在,這其實就是一筆長期的無息貸款,利用這筆資金,可以多進些暢銷的報刊或文具。
毫無疑問,撇開他“掛羊頭、賣狗肉”的道德問題不談的話,這是又一個充滿了草根智慧的生存游戲。他的獲利機制就是將“銷售利潤”轉換成了“租借利潤”,而租借的運營幾乎為零,且租借的市場吸引力遠大于銷售。在這個游戲中,讀者和報販子無疑是兩大贏家,報販子因為“點子一響而黃金萬兩”,獲得了4~5倍高于同行的利潤,而讀者的所得卻是以數十倍來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