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私有財產-新知探索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的教學區有一座漂亮的教學樓,去年9月,我們在亞非學院法律系學習期間,經常在這里上課。
課程中有一項很特別的內容,叫做“WalkaroundLegalLon?鄄don”,意思是步行參觀附近的司法機關、律師公會和法學研究機構。那天上午,我們在教學樓前集合完畢,學院的一位先生帶我們參觀。他說:“我們就從這座教學樓開始吧。”
從教學樓開始?我們感到很奇怪。
他領我們轉到教學樓臨街的一面,指著墻上一人多高的地方,那里鑲著一塊鐵牌。鐵牌上記載的是這座樓房歷史上的一個故事。
此樓建于上個世紀的80年代。建樓的資金來自一筆善款,因此校方決定要把此樓建得漂漂亮亮,永垂青史。經過名師設計和將近兩年的施工,大樓建成了。校方籌備了隆重的落成慶典,還特別邀請了市長、議員和地方名流前來剪彩。
慶典的前夜,校方接到一個電話,問建設這座大樓是否經過了地方政府的批準。
校方答復,當然,我們辦齊了一切手續。
那么你們得到地主的同意了嗎?對方接著問道。
地主?誰是這兒的地主?
是羅素家族,這里是羅素家族的私有地皮。你們僅有政府的批件不行,這兒是私人財產,你們沒有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
啊?怎么會是這樣?實在對不起!那我們現在應該怎么辦?
很簡單,拆掉大樓,恢復原狀。
這怎么可能?明天就要剪彩了,而且有很多要人參加。
這是你們的事,與我們無關。
倫敦大學著急了,校方與羅素家族進行了緊急協商,答應賠償損失。但財大氣粗的羅素家族就是不要錢,只要原來那塊草地。這不是存心過不去嗎?!頗有政治地位和社會影響的倫敦大學堅持保存樓房,不予讓步。互不相讓的雙方終于將糾紛訴之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此案法律關系極為明確,倫敦大學未經土地所有人許可而擅自使用,屬明顯的侵權行為。應當按照土地所有人的要求,拆掉樓房,恢復原狀。
法院判決面前,倫敦大學無話可說,拆吧,認倒霉。然而,就在動工拆樓的前夜,羅素家族又打來一個電話,表示大樓不用拆了。
不用拆了?!校方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不用拆了。我早就想好了,當你們真要拆樓的時候,我就會放棄自己的要求。
哎呀,羅素先生,十分感謝,十分感謝!那么我們盡可能多的賠償您的損失。
不用了,羅素家族不缺少你們那座樓錢。
啊!您真是大善人!那么我們為您做點什么呢?
很簡單,我只要你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寫一份道歉聲明,并將此事刻碑留念,警示后人: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好辦。
校方很快寫出了一份措辭懇切、感情真摯的道歉兼感謝信,并準備在大樓的路旁樹碑。“大善人”說,哪用得著這么長的文字,幾句話就行了。特別是不要在路旁樹碑,說不清什么時候礙事,就被搬走了。你們只把關鍵的幾句話鑲到墻上,讓它與大樓同在就行了。于是這塊小小的鐵牌,在大樓落成典禮上,就被莊嚴地安置在了嶄新的樓墻上。
我湊前細看,那幾句話是:倫敦大學因侵犯羅素先生土地所有權的違法行為而向他表示痛心的道歉,并對他大公無私熱心助教的高尚品德表示真摯的感謝!
離開倫敦大學的前一天,我帶上相機,專門給這個鐵牌子照了一張相。這個小小的牌子,不正宣示著雖看不見但能讓人實實在在地感到的權利、自由和法治精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