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經魁首”非“魁手”-社會
酒宴上的手指之戲,稱為猜拳(有些地方稱作劃拳),由兩人對猜,各出拳伸指,又同時報出所猜的數目,符合雙方伸指的和數者為勝,不勝者罰飲。猜拳時所測報的數目都用吉祥事語,如“一定恭喜”、“兩相好”之類;在一至十的數字中,九個都容易理解,唯獨“五經魁”或曰“五魁首”今已難明其義,以致媒體在報道老百姓用歌謠嘲笑某些“下基層”的干部“啥事不做,吃得酒水糊涂”時,把“五魁首”寫成“五魁手”,被誤記一個字的歌謠是:“老虎杠子五魁手,迷迷糊糊往回走。”誤“首”為“手”,就因為不知“五魁首”的來由。
《辭海》“經魁”條釋文云:“明清科舉考試分五經取士,各科鄉試及會試前五名,即于五經中各取其第一名,明稱魁首或五經魁首,清稱經魁,共五經魁。”五經指《詩》、《書》、《禮》、《易》、《春秋》,以五經試士,各取第一名,合起來為五人,這五人列前五名,都稱魁首或經魁。清代梁章鉅的《稱謂錄》就把經魁作為專稱列入。
鄉試、會試都有經魁。鄉試是地方(省一級)考試,中試者為舉人,其中的前五名為經魁;為區別于會試的前五名,鄉試的經魁也稱鄉魁。會試是中央級考試,取中者為貢士,經皇帝批準后稱為進士,進士中也有經魁。開科取士,接常例為三年一科,鄉試在秋天舉行(稱秋闈),會試在次年春天舉行(稱春闈),兩試連中有連捷的美稱。明代唐皋屢赴鄉試不中,卻在正德癸酉年(1513年)鄉試、甲戌年(1514年)會試連捷經魁,最后還被欽點狀元,已是五十余歲(見陳鼐《百可漫志》)。
清代高鶚所續《紅樓夢》,第一百一十九回寫賈寶玉赴鄉試,取中第十八名舉人,這自然不在五經魁之內,回目上也說他“中鄉魁”,已不是實指,而是泛稱了,因為中舉的名次靠前,古人使用稱謂有這種寧高毋低的情形。
猜拳時所用的吉祥語中,“五經魁”、“五魁首”是現成的,“五魁手”則于義無取;“魁首”可以相合成詞,“手”又有什么魁不魁之稱?從“魁與手”、“魁之手”、“魁其手”上去理解,都無法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