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畫家生存指南-文明
1487年,佛羅倫薩畫家菲利皮諾·利比先生接了一個壁畫訂單,合同上說:“作品中一切人物,須由畫家親自完成。”
您可能會想:這不是廢話嗎?還真不是。歐洲藝術家都是生意人,是能從鷺鷥腿上劈出4兩肉的聰明人。訂單太多,為了盡快完成,就讓助手幫著畫。意大利畫家里,坑學徒,甚至搶學徒的作品署自己名字的,并不少見。當然也有例外。比如,1488年,一個14歲學徒的爹找到大師吉蘭達約家里,理直氣壯地跟他要錢。吉大師非但沒生氣,還老實支付了薪酬。為啥?因為那個學徒才華橫溢,名喚米開朗琪羅。
藝術家賺錢確實不易,于是格外精明;雇主也不笨,常與藝術家斗智斗勇。北方畫家就慘一點:荷蘭那會兒是世俗社會,畫家面對的不是意大利的教廷,而是新貴階級、地主階層——算起錢來更摳搜。
倫勃朗晚年給阿姆斯特丹市政廳畫《克勞狄斯的密謀》,酬勞1000盾;畫剛畫完就被要求退還1/4的酬勞,因為政府官員嫌畫難看;后來市政廳找了個德國畫家另補了一幅,就把倫勃朗那幅畫退還回去,錢當然是全額索回了。
真不易!相比之下,中國畫家呢?閻立本,畫過《歷代帝王圖》,當過宰相,名垂天下、聲聞后世。但他遇過這么一件事:唐太宗與一群學士在春苑池劃船玩兒,看見好看的鳥兒,就讓學士們歌詠,并召閻立本來畫畫。外頭就傳召了:“畫師閻立本!”閻立本當時的官位是主爵郎中,他一頭大汗地跑來,趴在池邊調色作畫,抬頭看看座上賓客,難過極了。回去后,他對兒子說:“你記著,千萬別學畫畫!”
唐宋之際,為宮廷畫畫的諸位畫家,大多有此經歷。不為宮廷畫畫的呢?也有。
八大山人朱耷,出了名的不羈。都說他老人家跟販夫走卒交往,樂意隨手畫幾筆;達官貴人來求畫,反而不允,瀟灑得一塌糊涂。然而17世紀末,江寧的黃研旅卻托一個中間人給朱耷帶了12張宮紙,以及一筆所謂“傾囊中金為潤”的錢。一年后,朱耷寄回了《山水冊》。
這里的“潤”字,別小看——后來畫家們報價,都用這個字。
個性瀟灑的大畫家石濤,給人寫信,專門說明潤例的問題:十二屏風的畫作要24兩銀子,但十二通景屏風要50兩銀子。鄭板橋公開掛過潤例,一幅中尺寸掛軸4兩銀子——他老人家曾說過,年景好時,一年賣畫能入上千兩。這顯然已經不是閑來畫著玩了,得是專職投入,才能有此產量。
但畫家大多是讀書人,君子不言利嘛。所以一般來說,訂購畫作,得有個中間人,把那些銅臭味十足的事兒推給他辦。許多時候,畫作的酬勞甚至不是錢,而是人情或實物。比如,唐伯虎就被請去蘇州富商家里同吃同住,畫完之后,主人以古董銅器及絲綢相贈——這就是作為一個賓客的姿態,這比單拿錢,要風雅多啦。
最微妙的例子,是清末的繆嘉蕙女士。她的畫都被慈禧拿去署名后賞大臣了——沒錯,她是個“槍手”。但考慮到財富、權勢,她大概也是歷史上最富貴的“槍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