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工作調研報告
“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防疫工作調研報告篇一
1、煤礦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不容樂觀。20xx年截止10月底,全省煤礦累計發生死亡14起,死亡35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上升7.69%,死亡人數上升29.63%,百萬噸死亡率0.95,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28%,但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國家下達的1.125指標以內,死亡人數也控制在國家下達的45人以內。
2、煤礦數量總體減少,礦井生產規模逐步提高,安全裝備水平逐步改善。截止20xx年10月底,我省共有各類煤礦350處(其中新建礦井16處,改擴建礦井24處,處于資源整合的礦井164處,有效證件持有礦井180處)平均單井生產能力13.4萬噸。與“十一五”初的1996年相比,礦井個數減少107處,單井生產規模提高85%,百萬噸死亡率減少60.7%,安全裝備水平進一步提高,全部生產煤礦都安裝了瓦斯監控系統,消滅了自然通風和井下擴散式通風,70%的煤礦實現了壁式采煤工作面。
3、煤礦安全監察的效果進一步顯著,監察執法的力度進一步加強。每年都召開安全監察工作會和執法監察分析會,既把全年的執法計劃落實到各處室各分局,又在年中進行分析研究,查找工作的不足。20xx年,全年應監察礦井350處,元至10月,實際監察礦井316處,監察覆蓋率達到90.29%;全年計劃監察礦井771次,通過定期監察、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實際監察礦井719礦次,監察計劃完成率93.26%。
1、煤礦較大和重大事故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20xx年發生較大事故3起,死亡17人。20xx年,發生了窯街煤電公司金河煤礦死亡9人的較大瓦斯事故和xx縣新源礦業公司芨芨臺子死亡13人的重大透水事故。分析這些這些事故發生的原因,這些事故都是可控的,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2、非法違法生產嚴重。主要表現在一些基建技改礦井一邊生產,一邊建設;另一些資源整合煤礦借整合之名進行生產;還有一些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煤礦以整頓名義進行生產。這些煤礦安全條件差,很容易發生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就進行隱瞞,今年查處的違法生產和隱瞞事故的事件大部分都是這些煤礦。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緩慢,重大隱患整改率底。據統計,重大隱患整改率只有70%,其他隱患的整改率也就是60%左右,這些隱患的存在,增加了發生事故的頻率。
4、瓦斯治理工作滯后,存在著較多的安全隱患。一是瓦斯抽采系統建設少,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瓦斯隱患;二是大部分礦井瓦斯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系統不可靠;三是小煤礦通風系統紊亂,通風能力達不到礦井生產的要求。
5、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不落實,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潛在威脅。近幾年發生的透水事故,都是我省的重大事故,都是探放水制度不落實不完善造成的,對周邊報廢煤礦積水不清,又不認真落實“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制度,教訓極為深刻。
6、煤礦安全監管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在一些地方,存在著地方保護主義,只要是對煤礦實施罰款,地方監管部門就極力阻攔,致使罰款收繳受到影響,罰款收繳率比較低,我們的監察員成了地方政府的煤礦安全員,監察結束后給地方政府通報存在的隱患就行了。
7、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也沒有很好的落實。一些煤礦投資人或法人代表長期不在煤礦,而在煤礦抓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又不是投資人,遇到整改隱患需增加投入時又沒有決定權,致使隱患長期存在。
8、煤礦監察覆蓋率高,但隱患整改率低。從近一段時間我們監察人員所做的現場檢查筆錄看,查處的問題多數都一樣,存在的問題多數沒有整改,如實測圖不及時填繪的問題,瓦斯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失靈的問題,井下通風設施缺失或不完好的問題等等,重監察執法輕整改落實是監察執法效能低的主要原因。
9、煤礦從業人員素質低,安全培訓工作滯后。由于煤礦從業人員多數都是農民,而且文化程度低,流動性大,給煤礦安全管理也帶來很大難度。
三、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推進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的建議和措施
1、認真開展“三項監察”,既要抓監察覆蓋率,更要抓隱患的整改落實。要突出重點,有的放矢,對監察覆蓋率、監察計劃完成率、隱患整改率、罰款收繳率等指標要定期考核,要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的主要內容。
2、要抓重點、抓關鍵、抓薄弱環節,提高監察效率。要始終把三大煤業公司、15對重點監控礦井、中央投資的大中型礦井、資源整合礦井四類礦井,事故多發的天祝、肅南、金塔、肅北、平川、紅古、華亭、崇信8個縣區,一通三防、防治水、礦壓顯現等3個專業、“春節”、“兩會”、“國慶”、“五一”、“十一”5個時段、作為安全監察的重點,加大安全監察頻率。
3、進一步創新監察方式,提高監察效能。積極堅持和推行計劃監察、分類監察、解剖監察、示范監察、集中監察、交叉監察等行之有效的監察方式,在煤礦安全生產的特殊期、敏感期,在煤礦安全生產存在普遍性問題的市縣,由局領導帶隊進行集中重點監察,監察結束后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發出監察建議書,促進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
4、加強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通過對地方政府的監督檢查,推動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在監察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向上一級政府進行通報。要進一步完善工作通報機制,聯席會議機制,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的整體深入開展。
5、積極配合省政府做好整頓關閉和淘汰落后產能的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快資源整合的進度,對我局而言,要簡化資源整合審批手續,取消安全預評價,將安全預評價與安全專篇合并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場驗收合并進行。對資源整合方案不合理,不可靠的要及時向省政府提出建議,不搞“拉郎配”。
6、加大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和建設的力度。對煤礦生產建設中的違法承包、層層轉包、以包代管的行為要進行查處。對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要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省政府公告關閉的煤礦要及時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監督地方政府關死關實。支持和鼓勵大型煤礦整合小煤礦,把更多的小煤礦納入大型煤礦的安全管理控制體系。
7、進一步深化煤礦瓦斯治理工作。要繼續開展瓦斯治理攻堅戰,監督企業嚴格落實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和“十六字”工作體系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要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凡是可以進行抽采的煤礦,必須做到先抽后采,達不到抽采指標的不能生產。要繼續牽頭做好15對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監控責任制,嚴格落實處級干部分片包干責任制,把瓦斯治理作為防大事故的重要措施來抓,促進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8、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對煤礦隱患排查工作的監管監察力度,嚴格落實隱患排查的各項制度,強化隱患排查的責任、措施、資金、時間和預案的落實,對重大隱患,要定期公告,掛牌督辦。
9、加大建設和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要把建設井下“六大系統”作為重點進行監察,督促煤礦按規定時間完成井下“六大系統”建設,凡沒有按規定時間完成建設井下“六大系統”建設的煤礦,要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作為申請和延期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基建技改礦井也要作為礦井驗收投產的必備條件。
10、要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察。要明確帶班領導職責、權力和任務,礦領導要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保證煤礦井下24小時有礦領導帶班。煤礦企業未制定和執行礦級領導輪流帶班下井制度的,要責令改正,并按《特別規定》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處罰。
以上是調研的情況,不妥之處,請指正。
防疫工作調研報告篇二
按照省、市《關于開展創建“平安縣(區)”活動的實施意見》要求和縣政法委的工作安排,由縣綜治辦、縣工商局、寧州派出所三名干部組成調研組,于xxx年4月1日至5日分別對縣城寧榮市場、寧陽商城、寧陽綜合農貿市場、木材、燃料市場、大牲畜交易市場、廢舊物品回收市場等7個市場的治安狀況進行了調研及創建“平安集市”征詢意見。調研組圍繞各個農貿市場在維護市場秩序和安全方面,成功的經驗和做法是什么?下步在開展創建“平安集市”工作和“平安華寧”工作中,切實改變縣城治安狀況,集貿市場應該怎么辦等方面展開調研?,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寧榮市場:是由5個村民小組和寧州鎮政府6家入股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占地面積70畝,有190個攤位,管理人員10人(綜合管理人員4人、門衛2人、收費員4人),主要經營土雜、肉類、蔬菜、糧食、飲食等。
寧陽市場、寧陽商城:是寧州鎮祭祀堂村民小組投資建設的集體企業,有198個攤位,現有管理人員6人(綜合管理人員3人、協管員3人),主要經營水果、飲食、木具、百貨等。
寧州綜合農貿市場:屬于國有企業,有140個攤位,現有管理人員7人(綜合管理人員3人、門衛2人、協管員2人),主要經營土雜、肉類、蔬菜、飲食等。
木材和大牲畜交易市場:是由城關社區第五村民小組投資建設的集體企業,已承包給私人管理,主要經營小豬、木材、大牲畜等。
廢舊物品回收市場:是由兩戶個體戶投資建設和租賃場地經營的個體企業,主要經營廢舊金屬。
調研組采取找市場開辦方負責人個別交談,召開座談會、走訪個體戶等方式,共找市場負責人交談6人,市場管理人員20人,召集市場管理人員和市場服務中心負責人座談5次23人,走訪個體戶(含食品、水果、肉類、蔬菜、雜糧等)48戶55人,個體商販(含牲畜、燃料)20人,菜農11人涉及市場的村民小組干部8人、協助市場管理的工商干部3人。
一是市場管理人員配備到位。每個市場都有專人管理和維護市場秩序,寧榮市場、寧陽市場、寧州綜合農貿市場的管理人員(含門衛)不少于6人。
二是市場管理制度健全規范。建立了市場管理與治安聯防措施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寧州綜合農貿市場、寧陽市場、寧榮市場建有各項制度12個,每個制度裝框掛在辦公室墻上,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三是市場管理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維護市場秩序。首先與個體工商戶簽訂攤位租賃合同時,規定市場經營戶必須尊章守紀、依法經營。如寧州綜合農貿市場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經營者,經多次教育不改的采取出板報通報,戴紅袖套執勤一個小時等措施,使違規經營者懂得管理市場的難度,警示其他人引以為戒,促進了市場秩序的好轉。違規人員經調研組走訪,都能接受這樣的處罰。其次加強巡查及時排除隱患。每個市場除聘請門衛(保安)人員維護市場秩序外,市場管理人員經常在市場巡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及時進行處置。因此,多年來縣城市場內未發生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四是防范意識普遍增強。由于xx年開展了聯攤聯防活動,攤位經營者之間的相互協作較好,重大節日共同出錢聘請人員看守市場貨物,發現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和事,都能主動制止和撥打110報警。
一是市場個體戶反映:目前在崗的市場管理人員,多數是村民小組干部,有的文化較低,短期思想行為嚴重,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未能對管理好市場進行合理安排,隨意變動個體戶攤位,群眾找不著買。
二是市場管理員和個體戶反映:市場管理的各職能部門,執法力度不夠。街道亂擺、亂放得不到有效治理,導致市場內生意難做。由此引發部分個體戶也跟隨著到街面亂擺攤設點,市場內秩序混亂。
四是市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認為:政府對市場管理不規范,布局較散,市場內不活躍,缺泛竟爭力。如寧榮市場和寧陽市場,趕街的人少,推位空的較多,市場蕭條。大牲畜市場存在農戶承包,相關部門管理脫節,導致牛馬交易不進市場,在環城公路兩邊交易,阻礙交通,影響市容。
五是個體戶反映: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執行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市場內和市場門口機動車亂停,部份個體戶占道經營、亂擺、亂放,嚴重阻塞市場通行。寧榮市場未建立有效的防范措施,個體戶的財物時常被盜。
六是寧榮市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反映:由于開發市場的收益分配不當,村民小組的收益少,存在群眾上訪隱患。
一是政府要合理規劃市場,方便群眾。要減少市場布局,將街面占道經營和燃料市場、祭杞堂村與菜園村交界處的大米交易點進入寧榮市場和寧陽市。并固定市場交易的種類,讓群眾找得著買賣。
二是市場管理的職能部門要建立維護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市場管理員獎懲制度、市場門衛獎懲制度等相應的市場治安防范制度。并加大執法力度,徹底整治市場秩序,根治市場內混亂的現象。同時,在市場內分片負責、隨時有人管理,鞏固整治成果。
三是要加強市場管理人員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和素質?,F在市場管理人員未經培訓,缺泛管理市場的能力和經驗。因此,加強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勢在必行。
四是政府要對大牲畜市場進行整治,并納入管理。加強對寧榮市場的指導和管理力度,公開收支帳務,防止群眾上訪。
縣城農貿市場是華寧縣的社會窗口,只有建立和諧、有序、穩定的市場交易環境,“創建平安市場”,才能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因此,各級必須高度重視,徹底整治目前市場不規范和亂停、亂擺、亂放等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推動創建“平安華寧”進程。
防疫工作調研報告篇三
隨著財稅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人民銀行職能的調整,國庫工作的地位和職能作用日益突出。國庫作為國家預算執行的重要參與者,擔負著經理國家金庫,監督管理國庫資金、確保國庫資金安全的重任。然而,隨著國庫資金清算新體系的建立,國庫資金清算業務風險、監管職責模糊風險、法律缺失等風險日益顯現,這給今后的國庫工作帶來了諸多困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國庫會計核算系統設計自身存在的風險。目前國庫部門運行的國庫會計核算系統(2.0版),無論是在功能上還是在安全設計的考慮上,相對于1.0版都有質的飛躍,但在運行中也暴露出了諸多系統上的漏洞。
1、設計風險。一是打印的組合報表沒有報表序號,不利于控制報表的漏缺、偷換,影響事后監督和實地業務檢查。二是在人民銀行內部的網絡上,人民銀行系統內任何一臺內聯網機器,只要安裝了2.0版軟件后,就很容易成為另一臺國庫終端機,這對風險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戰。
2、操作風險。在新的核算模式下,國庫部門由原來的單一資金渠道改變為多渠道的資金通道,包括行庫往來、大額支付、同城票據交換、內部往來四種清算方式。若業務不熟悉或工作不認真及易產生差錯。
3、道德風險。在系統設計存在缺陷、資金匯劃渠道增多、操作風險加大的情況下,無疑增加了道德風險防范的難度。因為國庫資金的支付清算最終由人來實現,如果個別國庫人員的人生觀、價值觀及思想道德發生偏差,國庫資金的安全將得不到有效保障。道德風險是國庫風險隱蔽性最強的風險,看似看不見摸不著,但卻是應首先防范的。
(二)法律法規滯后帶來的風險。一九九四年財稅體制改革,實行了分稅制,財稅體制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入,也使人民銀行職能發生了改變,但相應的法律法規卻沒有跟上,使國庫工作出現了制度風險。
1、相關法規滯后。國庫職能、職責的依據主要是《國家金庫條例》,這一條例實施于1985年3月,然而財政、稅務、金融的改革卻一刻也沒有停止,《國家金庫條例》卻沒有因改革而修訂過,這其中的許多條款已經明顯不適應于實際工作。
2、業務制度滯后。國庫業務中最常用的規章就是《中國人民銀行國庫資金清算業務處理手續(試行)》,而這一規章中有的規定并不符合實際。比如:國庫部門辦理大額支付往來業務時,接受來賬可打印支付系統專用憑證,而發起往賬未明確規定需打印支付系統專用憑證,同時國庫會計核算系統不能產生詳細的大額支付往賬清單,這無疑會給資金劃轉帶來風險。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國庫資金清算業務處理手續(試行)》和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業務處理辦法》的有些條款不一致,也給國庫資金清算造成了風險。
3、內控制度滯后。新系統的應用,使核算和管理的重要空白憑證增多,并增加了支付系統操作員卡,密押機的保管、使用,這些對國庫部門來說都是一個新業務,如何加強印、押、證的管理成為國庫部門不容忽視的問題。而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管理人員對新業務、新知識還欠熟悉,容易造成管理手段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現象,產生管理漏洞,給國庫資金安全帶來隱患。
(三)監管職責模糊帶來的風險?!吨袊嗣胥y行法》雖然賦予了各級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職能,但沒有賦予國庫監管職能。這使得人民銀行在國庫監督中缺乏依據和乏力。《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僅籠統規定國庫對預算收入入庫、庫款支撥、退庫等有監督權,而對于入庫過程中發生的虛增收入、延壓庫款、資金流失、混庫、退庫及庫款支撥中存在的違規情況,未有明確的處罰規定及制裁措施。隨著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入,國庫在監管中遇到的情況越來越多。特別是對庫款的支撥、預算收入的退庫,沒有具體、統一的操作規則,造成監管職能模糊,無明確的權力去進行有效的監督。
(四)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帶來的風險。目前進行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使財政資金能夠合規使用,堵住了不合理的開支,造福于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但是,從近幾年的.情況看,還存在一些財政開支繞過國家的規定,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甚至流失的情況。主要表現為:
1、模糊理由支撥。財政部門對一些需要提供依據的撥款,往往提供一個內容籠統的書面文件、紀要等作為依據,甚至多筆撥款都用一個文件,這些文件所列明的理由往往模棱兩可,而又讓人無法拒絕。再加之國庫缺少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測跟蹤制度,造成了國庫難以對大額財政資金走向的監測、監督。
2、庫款的集中支撥。這種情況主要存在于縣級財政。縣級財政實行由會計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預算管理體制,這給預算支出逃避國庫監管帶來一定便利。比如:對一些無法提供合規依據的撥款,財政部門往往將資金統一撥往會計核算中心等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賬戶,通過商業銀行賬戶分散資金支出,從而達到了避開國庫監管的目的。
上述種種隱患,給人民銀行履行國庫職能帶來了諸多困難,只有不斷強化國庫風險意識,也才能有效提高國庫服務水平,為貫徹好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提供支持。
(一)健全國庫法律法規。首先應盡快修訂《國家金庫條例》。要按照金融、財稅體制改革遇到的實際問題,明確國庫部門的監管地位、監管范圍,制訂具有約束力的國庫監管章程。特別是要對中央、地方預算收入的退付庫款,要做出明確的規定,對于違規者國庫并有權拒絕受理。其次是要盡快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補充、完善。包括對《國庫會計管理規定》、《國庫會計核算業務操作規程》、《人民銀行國庫資金清算業務處理手續》、《國庫同城清算管理辦法》、《大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辦法》、《大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手續》等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從制度上來嚴密會計核算手續,規范業務操作,明確崗位職責,做到有章可循,依法行政,突出對風險防范的約束力。
(二)完善國庫會計核算系統軟件。一是要增設風險防范手段,增加事后監督核查程序,使當日賬務通過程序自動轉入事后監督崗,并且設置各種監督項目,達到對整個業務流程及手續進行核查的目的。二是要加強對軟件的細節改進。如改進新系統中計算機自動化管理功能,對編輯、打印轉賬憑證等行為進行防控制,堵塞住不法分子補制、偽造、偷換憑證之門;增設打印的組合報表的序號,防止報表的漏缺、偷換等。
(三)加強國庫監督檢查。一是要確立國庫監管者的地位。國庫單一
賬戶的實施以及國庫核算方式的改變,對國庫監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庫監督管理的層面更深更寬,因此要用法律的形式確定國庫監管者的地位和職責,確保國庫資金的安全和正確使用。二是要加大對國庫業務流程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力度,逐步構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體的全方位資金監控網絡,消除風險隱患。三是要從國庫核算準確性和資金清算安全性出發,健全國庫監督機制,實現國庫監督“零風險”,為資金清算系統安全、準確、高效運行和國庫資金的安全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四)加強隊伍建設。一是要按照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要求,配足人員,避免內部一人多崗行為,杜絕因人員不足造成的風險。二是要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培訓工作,并以各種形式促進工作人員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各項政策、法規和監管制度,努力提高國庫人員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三是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從思想上徹底清除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腐朽觀念,使國庫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