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欠條的標準格式
本人(借款人)今借到(出借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利率為每月%,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還清。違約責任:借款人逾期未還款,需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若需通過起訴至法院解決的,借款人承擔額外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等。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碼:擔保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欠條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一方欠另一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一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適用
欠條通常適用于下列幾種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后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結構
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注意
欠條的格式與注意事項
欠條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動中經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一、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二、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應阿拉伯數字標注后再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三、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注明擔保方式,并寫明擔保人,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四、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