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手,山寨并娛樂著-視野
1966年世界杯赫斯特的爭議進球是足球史上懸案之首,英德兩國長期各執一詞,唾沫橫飛。但在2006年夏天,德國世界杯組委會專門從普雷斯頓博物館“請”出了當時比賽用的那只皮球,成千上萬的德國人跑到科隆去參觀—40年后看什么?當然不是爭議,而是足球世界的文化遺產。
上帝之手自然應該算是足球文化遺產,上帝之手其實就是一種娛樂,之前一直是馬哥的上帝之手,現在不一定了。
馬哥的上帝之手是正版、單數版、也是絕版。正版,是因為沒有馬哥的壯舉,迄今“上帝之手”都不可能成為足球文化遺產,甚至根本就不會有這個專屬詞組;單數版,在亨利之前,沒人會去關心這個環節,因為裁判看到手球進球的可能性本來已經微乎其微,何況是連續兩次手球,馬哥“那一下”比起亨利的“那兩下”實在是太快了,簡直就是韓喬生老師說的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絕版,是因為馬哥在足球史上的高度,和他那次“出手”的后果,都不是亨利可以企及的。馬哥偷一次,把全世界都偷笑了,偷傻了;亨利不行,他動作不太麻利,當場就惹毛了愛爾蘭人,賽后法國人自己也覺得太不光彩,罵聲一片。
亨利的上帝之手是升級版、雙數版,也是最無厘頭的搞笑版。因為那一瞬間亨利完全是NBA的控球后衛,“上帝之手”居然還可以有過程,還可以在過程中進行微調,第一次沒到,第二次終于到了,亨利用左手在足球場上偷到了一次不太連貫的高潮。要顛覆亨利之手,在今后恐怕只有橄欖球運動員才行了,也就是某名球員直接抱著皮球滾進球門線,然后指望當場執法的馬丁·漢森又在舉頭望明月,低頭判有效。
馬哥的上帝之手已經是足球文化遺產,亨利的上帝之手在不久后也會被寫進去,哪怕后一次要猥瑣得多。
說上帝之手,最近還真多,咱們曲波在貝魯特也有一手。可是與馬哥、亨利相比,曲波就沒氣質。馬哥1986年說“我身體任何一個部位進球都很正常”,亨利昨天說“我是手球啊,誰叫那個裁判瞎了”,曲波卻告訴我們“我也不太清楚是不是手球”——不確定,就是沒氣質,沒氣質就只能活在山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