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血跡”作文600字
在森林里,有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森林里有一條法則:凡是到小溪邊喝水的動物都不能大開殺戒。一天,小鹿綿綿來溪邊喝水,偶然之間,發(fā)現(xiàn)了幾滴“血”。她就拋下碗,四蹄撒開,慌慌張張地跑走了。
她跑到森林警局去請偵探專家——白兔小姐貞貞。貞貞戴上白手套,穿上長靴,頭上戴了一頂花草帽,上面系著一個紫色的蝴蝶結(jié),如果蝴蝶結(jié)被摘下的話,帽子就會噴出黃火焰,也就是求救信號。拿上她的偵探寶貝——粉柄、藍(lán)鏡框的放大鏡。就跟著綿綿來到了溪邊。“綿綿,你確定是血跡沒看錯嗎?可,威武的獅王‘雄霸’已經(jīng)擬定了一條法則呀!竟會有如此膽大包天的動物,真難想像!”貞貞邊走邊問。綿綿連聲、膽戰(zhàn)地回答“是…是的,貞貞小…姐。是我親…親眼…瞧見。”說話間,她們就來了“案發(fā)地”——溪邊。貞貞用放大鏡仔細(xì)地看了看,那“血跡”不太像,她疑惑地想了想:咦?這到底是什么東西,似血跡,又非血跡。我必須弄明白。
貞貞又看了看四周,一路上都沿有“血跡”。于是,她一路沿著“血跡”向前探察,想盡早找到“兇手”。可是,綿綿太害怕了,自己先走了。這時,“血跡”沿到一個黑乎乎的洞穴旁便不見了。“我一定要查出真相,找到‘兇手’”貞貞抱著堅定的決心走進(jìn)了洞穴。一路上,貞貞覺得這洞穴很像狐大娘的家。走著走著,貞貞就發(fā)現(xiàn)不遠(yuǎn)處有燈光。便大膽走上前去看看,原來,是狐貍大娘的女兒——狐月月,在溪邊吃了一個西紅柿,由于吃得太急,不小心汁水沾到了衣裙上,也滴到草地上。于是,狐月月回家找肥皂想洗掉它。
卻被想喝水的綿綿誤認(rèn)為是血跡,才鬧出這些笑話。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做事要分析,想清楚后再做結(jié)論也不遲。千萬不要再鬧出笑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