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在什么情況下使用
會計學堂 > 答疑社區 > 問題詳情老師好,請問什么情況下用合同資產、合同負債、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這四個會計科目?會計達人2020-03-28 10:14發布 999+ 次瀏覽疑問?溫馨提示:如果以上問題和您遇到的情況不相符,可在線咨詢老師!免費咨詢老師老師解答英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職稱: 中級會計師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企業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業向客戶銷售兩項可明確區分的商品,企業因已交付其中一項商品而有權收取款項,但收取該款項還取決于企業交付另一項商品的,企業應當將該收款權利作為合同資產。企業擁有的、無條件(即,僅取決于時間流逝)向客戶收取對價的權利應當作為應收款項單獨列示履約成本是指租賃期內為租賃資產支付的各種使用費用,如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承租人發生的履約成本通常應計入當期損益。履約成本種類很多,對于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應予遞增延分攤記入各期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 預提費用、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對于固定資產的經常性修理費、保險費等可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制造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到科目。取得成本指在人力資源取得過程中所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