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二十五章》原文及翻譯|注釋|賞析
【 原文】
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寂兮寥兮②,獨立而不改③,周行而不殆④,可以為天地母⑤。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⑥,強為之名曰“大”⑦。大曰逝⑧,逝曰遠⑨,遠曰反B10。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B11。域中有四大B12,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B13。
〔注釋〕 ①物:指“道”這個東西,與《二十一章》“道之為物”的“物”意思相同。混:混然、混融。混成:混然一體。 ②寂:沒有聲音。寥:沒有形體。寂兮寥兮:河上公曰:“寂者無音聲,寥者空無形。” ③獨立而不改:“獨立者,無匹雙;不改者,化有常”(河上公注),意指“道”的絕對性與常存性。 ④周行:王弼注:“周行,無所不至”,指“道”無所不至而循環運行。不殆:不息、不竭。 ⑤天地:通行本作“天下”,帛書甲乙本均作“天地”,今據改。 ⑥強字之曰道:通行本和帛書甲乙本作“字之曰道”,無“強”字,現據傅奕本補上,以完整老子哲理詩之美。強:勉強。 ⑦大:指“道”無所不包,遍無不在。 ⑧逝:指“道”的運行不息。“曰逝,曰遠,曰反”的“曰”可作“而”、“則”、“就”解。 ⑨遠:無邊無際、彌漫遠到。 ⑩反:返歸本源、返回原狀、返回自體,有循環往復之意。 ?“人亦大”的“人”與“而人居其一焉”的“人”,王弼本均作“王”,但王弼卻又按“人”字來注解,如說:“王是人之主也”,故可證明這里“王”字可改“人”字;而傅奕本“王”作“人”字,據此改“王”為“人”字。 ?域中:指宇宙、世界。 ?法:這里作動詞,有效法、學習的意思(現代南懷瑾《老子他說》)。自然:自然如此,自然而然,當然如此。
〔賞析〕 本章為老子“道”論,繼《一章》、《四章》、《十四章》、《二十一章》后,老子再次對“道”作直述、寫狀。老子稱“道”廣大無邊,先天地萬物而存在,蕭寥獨立,運行不息。老子又言“道”無形無體,超乎人之視聽感覺之外;“道”又與天、地、人“三才”相參為“域中”(宇宙)“四大”。這“四大”中,“道”為首,并為人崇效。
具體而言,由《二十一章》“道之為物,惟恍惟惚”到本章,老子進一步規定“道”為“有物混成”。這“混成”,按唐代釋道宣《續高僧傳》第三卷《慧凈傳》說來是“為體一故混”,又按徐梵澄《老子臆解》解釋是:“混成,謂涌流長在者,即源源不斷而生。”正因為有這種渾融一體之“道”的狀態,所以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是這樣解釋的:“有物混成,這說明‘道’是渾樸狀態的,‘道’并不是不同分子或各個部位組合而成的。”也因為“道”之混成“涌流長在”、“源源不斷而生”,所以“道”又“是個圓滿自足的和諧體,對于現象界的雜、多而言,它是無限的完滿,無限的整全”。
又因為“道”是個“圓滿自足的和諧體”,所以“道”不依賴于外界任何東西,故老子稱它是“獨立而不改”,陳鼓應先生解釋說:“道是個絕對體,它絕對對待;現象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對待,而‘道’則是獨一無二的,所以說‘獨立不改’”(《老子注譯及評介》)。又因為“道”涌流長在、源源不斷而生,所以“道”又是“個變體,周流不息地運轉著,但它本身不會隨著運轉變動而消失”(同上),這在老子這里稱為“周行而不殆”。
由上述《十四章》講到“道”超乎人之視聽觸覺之上,所以老子本章又用這“寂兮寥兮”來形容“道”。也因為這樣,所以想在“道”名之外再給“道”命名是困難的。然而,人非要對這超乎名相感覺,無名、無言、無法直說的“道”命名,也只能是勉強為之,也只能名“道”為“大”(無所不包)。這就是老子說的:“強為之名曰大。”“‘道’是無聲無形的(寂兮寥兮)。王弼說得好:‘名以定形,混成無形,不可得而定。’事實上是不該立名的,如今勉強給它立個名,只是權宜之計,為了一時的方便。”(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
接下老子對“道”體的運行規律作直述。這運行規律按老子說是“曰逝”、“曰遠”、“曰反”,用現代語解釋:“道是循環運行的,它的運動終將返回到原點(反)、這個原點即是一切事物的根源處。”(同上)這樣,“道”的運作規律似乎就像“道”之本。所以在老子那里,“道”既是本體,又是規律(“道”),“道”既是“體”又是“用”,這“道”一身而數任。所以,要十分清楚地、像西方哲人那樣分析梳理“道”是不易的,也因此引起對“道”的無數猜測、爭論。
“道”一身而數任,所以老子接下由“道”體講到“道”用,即人之用道。人如何用“道”?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種頂針續麻似的概念遞相外延,無非是要人“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就是效法自然”(現代高亨《老子注譯》)。這“效法自然”就是效法自然而然,自然如此,當然如此,順其自然,無為而治。
在這里,老子提出人“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效法自然”也如上述《二十三章》那樣,以自然況人事,借助天地并引申出人文含義,即:“法地”,取地之無私載;“法天”,取天之無私覆;“法道”,取其無所不包;“法自然”,取其自然而然。“法自然”中還可“法水”,取“水”弱(柔)善勝之義,諸如此類,大概就是《易》“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的另一種表述方法。
【作者簡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謚伯陽,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人,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詳,大約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中國古代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和史學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歷史名人之一,與莊子并稱老莊。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為道教始祖,稱“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認為李姓始祖。
老子思想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其思想核心是樸素的辯證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張無為而治、不言之教。在權術上,老子講究物極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雙修的始祖,講究虛心實腹、不與人爭的修持。老子傳世作品《道德經》(又稱《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發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