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
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員工
分二種情況,一種情況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情況須提交30天通知員工。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情況是: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送達方式有哪些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方式有直接送達、郵寄、留置及公告送達等。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形式:
1、協商解除。
2、法定解除。
3、約定解除。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的條件,當條件符合時,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鈔保存二年備查。
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編號:
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四、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五、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六、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七、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八、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九、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十、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勞動合同到期;
十二、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十三、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于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注:以前述1至4項、11項原因解除或終止時,需提前30日通知員工;
本通知一式兩份,單位與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簽收欄: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內容已知悉。
簽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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